2015浙江东阳市卫生系统招聘460人公告(2)
报名方法:
1.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
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东阳人才网上下载),提供二寸证件照2张,交考务费40元(东阳市户籍以外的考生,可以在领取准考证的当天交考务费),并提交相关材料:(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有就业单位的正式员工或经劳动部门备案的编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4)非应届毕业的考生还应提供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市属医疗单位的报名时直接报到岗位,报考镇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分别按专业报名;
3、已经与我市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考生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东阳市以外的考生,在报名期限内,考生可通过挂号邮寄(或EMS)或上门报名的方式递交报名材料。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邮寄地址:浙江省东阳市行政中心19楼卫生局办公室,收信人:李霞明,邮政编码:322100(在挂号信上注明“应聘资料”字样)。
领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程序:
1、笔试:①临床医学、儿科学、麻醉学专业考临床医学试卷;②护理学、助产学专业考护理学试卷;③其余专业均考医学基础知识卷;医学基础知识仅指人体解剖学和生理学二门学科,各试卷总分均为100分。报考市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巍山分院、市中医院、市横店医院、市妇保院、市红十字会医院、市皮肤病医院等7家市属医院岗位的按同类试卷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划定最低录用分数线;市精神病医院、各镇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除下列相对偏远地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外)的按同类试卷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90%划定最低录用分数线;相对偏远地区社区卫生服务站(三单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马宅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巍山的大爽、胡村、罗店服务站)的按同类试卷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80%划定最低录用分数线。
2、加分:已在我市镇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辖服务站的临时卫技人员,且已经局备案者满3年(时间截止到2015年5月31日)的加2分,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再加0.3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临时卫技人员名单须在原单位公示,公示7天后由单位加盖印章交卫生局审核)。
3、体检:市属医疗单位和镇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按岗位和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总成绩〉相等的,均列为体检对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聘用岗位的确定:
1、报考市属医疗单位的人员录取按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报考镇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含相对偏远地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人员录取按所报专业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
3、报考相对偏远地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人员录取按所报专业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
4、报考市属医疗单位的考生体检合格未被市属医疗单位聘用的,在镇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考人员录取后仍有空缺岗位时,符合岗位条件的,可参加镇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选择(包括相对偏远地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报考镇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检合格未被镇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的,在相对偏远地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报考人员录取后有空缺岗位时,可参加相对偏远地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岗位的选择;
5、考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在医疗单位有编制空缺时可一并录用,否则将再次组织考试,由人力社保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市纪委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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