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庆丰都新闻社遴选新闻社6人公告(2)
3.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于2015年3月3日上午9:00-12:00到报名地点领取。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编辑岗位和记者岗位均为新闻专业基础知识、新闻写作能力,其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4日上午8:30-10: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工作方法、心理素质、环境适应及情绪控制等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待面试结束后张榜公布。
面试比例为1:2。参加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如达不到1:2比例则相应递减遴选人数。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体检。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遴选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考生报考岗位以在省级及以上主要党报发表新闻作品多者优先确定。发表作品数量仍然相同者,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原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国家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试用
按拟遴选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
(六)考察及公示
对试用合格人员由县新闻社对其思想表现,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报名资格条件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并完善聘用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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