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成华区事业单位招聘42人公告(5)
(三)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卫生类岗位采用1+X方式,除公共部分面试内容外,加试专业面试内容;公共类岗位只参加公共部分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开考,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低于1:3开考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5、缺考面试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后续报考资格。
(四)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华区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区其他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一)进入体检人员由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考察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七、公示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成华区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结束后本人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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