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广东佛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考雇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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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半年广东佛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考雇员1人公告
佛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服务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人数
1、招聘岗位:从事单位文秘、财务管理等工作。
2、招聘人数:1人。
二、招考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愿意并有能力履行雇用人员义务。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佛山市户籍,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工作主动性。
4、其他条件:
(1)大专或以上毕业。
(2)中文、法律、社会学及会计财务管理专业。
(3)文字工作能力较强。
三、雇用方式及薪酬
所雇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能胜任工作者,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薪酬按《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要求
请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写好报名表,同时持该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包括照片电子版),在2015年3月11日前到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号楼(南座)501室现场报名(联系人戴玲玲,联系电话:83039284)。
(二)考试程序和形式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1、笔试:笔试成绩计算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依成绩高低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成绩计算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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