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海南定安县事业单位招聘94人公告(2)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个别专业性较强的紧缺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经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根据笔试情况和岗位报考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4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5年4月16日至4月17日,到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资源管理股(307室)领取;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
4、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5、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人数为9人(含9人)以下的,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10人(含10人)以上的,根据笔试成绩按1:2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若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综合分析、综合协调和应急突发处置能力等;
4、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或其他方式;
5、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后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6、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成绩亦相同,则以加试来确定拟录用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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