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上海静安事业单位招聘98人公告(2)
三、考试、考察方法和内容
(一)考试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5年3月28日下午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15年4月30日10:00起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5.面试时间和地点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6.考生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二)考察
1.考察方法:采取与岗位要求密切相关的方法,具体方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2.考察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察成绩于2015年4月30日10:00起在“成功人才热线”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4.考生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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