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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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东营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着力解决新建消防站警力不足问题,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经东营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应聘人员经初审、政审、体检合格后,统一集中进行培训;集训结束后分配到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所属各区消防部队,政府专职消防员与现役消防官兵共同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可靠、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政审要求。
(二)年龄在18至24周岁未婚男性公民(退役军人延至25周岁、持有B2以上驾证的驾驶员延至2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身体健康,体检基本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四)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有运动特长的、有技术专长的,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优先聘用。
三、相关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集训时间另行安排,试用期满经考查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性质、任务的要求,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试用期及履行合同期间,享受以下方面的待遇:
(一)第一年工资3000元左右(包括基本工资1800元,奖励工资、高危职业补助等),单位缴纳五险。工作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后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申报晋升相应工资等级。单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提高工作基数。工作特别优秀被选聘为副班长、班长或从事特殊岗位者可与现役士兵享受同等岗位补贴。有其他部队急需的专业技术才能经个人申请,单位批准可适当调整工资档次。做出特殊贡献或有特殊技能者可另行协商工资待遇。试用期两个月,月工资为1500元。
(二)工作单位统一为执勤一线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团体)。
(三)同现役人员执行一样的作息时间;每月安排休假8天。自愿放弃休假的,给予每人天80元补助,履行合同期间可享受7天结婚假期(符合晚婚条件的可再增加7天)、护理假、直系亲属亡故丧假及家庭其他特殊情况的事假。探亲期间报销一次往返路费(仅限公共汽车、普通列车)。
(四)免费提供食宿及生活用品。伙食标准与现役官兵一样(每人每天32元),实行统一就餐。并按季节、气候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工作服及其他个人被装。
(五)聘用时间满三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28周岁以下的团员),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愿意参加党组织并积极工作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市消防支队按计划组织发展,每年发展数量为支队总人数的5%。
(六)政府专职消防员应遵守《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和部队相关管理规定。
(七)在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
(八)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并携带复印件三份,有当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退伍士兵需带《退伍证》。
(二)通过初审后,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统一报销体检费用。
(三)报名联系电话: 王警官 138054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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