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2)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0日(工作日,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宁波市江东区松下街595号1111室,电话:0574-87307572,电子邮件:nbzjz123@163.com,联系人:林老师。
宁波市建筑企业管理处:宁波市松下街595号1509室,电话:0574-87301283,电子邮件:yjjgc@sina.com,联系人:张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nbhrss.gov.cn)或宁波建设网(www.nbjs.gov.cn)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近期免冠1寸照片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也可先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给招聘单位进行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在领取准考证前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料原件确认,原件与电子版材料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3月25日在宁波建设网(www.nbjs.gov.cn)上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5年3月26日至3月27日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28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和有关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15个工作日在宁波建设网(www.nbjs.gov.cn)上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成绩即为零分),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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