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春季广东肇庆市鼎湖区直事业单位招聘131人公告(3)
四、考试
本次招考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根据招考岗位不同类别设置笔试内容,分别为A、B二类,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用书。
(1)A类:为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
(2)B类:为非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的其他所有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3月25日上午:09:00—11:00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审核。凡有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含未按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的)影响资格复查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可按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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