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舟山乡镇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在岗大学生村官招聘6人公告(第1号)(4)
(七)聘用
时间:2015年4月20日前;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所在县(区)或新城管委会、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确定聘用岗位,并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大学生村官经择优招聘聘用为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须继续留社区(村)工作3年以上,期间仍纳入大学生村官管理,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
2、大学生村官经择优招聘聘用为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首次聘期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
3、本公告由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80-2283305、2281566;
监督电话:0580-228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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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面向在岗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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