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宁波市规划局事业单位市城乡规划督察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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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宁波市规划局事业单位市城乡规划督察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城乡规划督察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城乡规划督察中心是宁波市规划局(宁波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受主管部门委托协助开展城乡规划(含风景名胜区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的监督和稽查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及序号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 条件 |
城乡规划督察员① | 专技 | 2 | 从事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 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学、城乡(市)规划与设计专业或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全国 |
本、硕专业一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
城乡规划督察员② | 专技 | 1 | 从事古建保护、修缮和利用;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监督检查和指导。 | 建筑学、建筑遗产保护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专业或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
城乡规划督察员③ | 专技 | 1 | 从事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制订;行政复议、诉讼及规划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 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专业或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规划局,江东区江澄北路575号B802室,电话:0574-89187341;电子邮件:dczx_cyb@163.com;联系人:蔡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hrss.gov.cn)或宁波规划网 (www.nbplan.gov.cn)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及相关证件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生凭就业协议书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外、港澳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等)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职业资格和职称证书的提供相应证书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2015年3月25日在宁波规划网(www.nbplan.gov.cn)上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5年3月26日至3月27日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命题。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28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和有关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15个工作日在宁波规划网(www.nbplan.gov.cn)上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成绩即为零分),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总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规划网(www.nbplan.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nbhrss.gov.cn)及宁波规划网(www.nbplan.gov.cn)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中属于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0574-89187341 王老师,蔡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7320 施老师、
0574-89187292 钱老师
附件:宁波市城乡规划督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规划局
2015年3 月5日
2015年3 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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