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山大学财务与国资管理处招聘1名现金出纳岗自筹经费合同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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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山大学财务与国资管理处招聘1名现金出纳岗自筹经费合同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处拟公开招聘现金出纳岗自筹经费合同工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现金出纳岗自筹经费合同工1名。
三、基本条件和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认真细致。
2.具有会计学、财务管理、财政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熟悉财务会计相关知识或业务。
3.普通话标准,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熟练使用Word和Excel等办公软件。
4.能服从调配去各校区工作,录用后能立即进入岗位工作者优先。
四、岗位职责
1.熟悉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掌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与各项要求,严格执行高校财务制度。
2.负责现金等工作;具有出纳人员基本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公私分明、客观公正、依法办事;具有出纳工作人员的基本业务素质,掌握会计基本知识和业务技能。
3.按照国家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银行支付结算制度要求,办理学校各类银行账户的收付业务。
4.严格执行财务核算岗位的各项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反映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五、报名时间和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17日。
2.提交材料:请将填好的《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可在中山大学人事处主页下载)、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寄到或直接送到中山大学财务与国资管理处综合科(中山大学南校区中山楼206室)。
3.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合则约见,择优录用。
六、聘用和待遇。
聘用后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待遇按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84113188
中山大学人事处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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