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长乐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224人公告(4)
六、优惠政策
根据市委、市政府长委[2014]29号有关规定,聘用的新任教师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1、安家补助。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985”工程高校的本科毕业生,每位毕业生发给安家补助费3万元(第1年、第3年、第6年各支付1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安家补助费6万元(第1年、第3年、第6年各支付2万元)。
2、住房补贴。对学校无法提供宿舍的长乐市以外生源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住房补贴,时间5年。
3、代偿学费。对聘用到我市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的本科学历的新教师,实行高校毕业生学费代偿制度,服务期为5年,按每人每年5000元计算,逐年退还学费,连续退费4年。
4、转正定级。新教师到乡镇及以下的学校任教的,工资直接转正定级,见习期(试用期)满一年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一级。
七、政策咨询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项,由长乐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28936296、28923771。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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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长乐市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2、2015年长乐市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3、2015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专业类别.doc
4、毕业生报考需提交的材料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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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教育局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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