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台州临海市部分镇(街道)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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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台州临海市部分镇(街道)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1号)和关于印发《〈台州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台组通〔2015〕3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市部分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拟招聘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干名,按资格复审通过人数的80%核定(取整数,去除小数点后部分)。具体岗位和人数待资格复审后另行公布。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临海市范围内,任满两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或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有两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主要指2006年至今,全市经组织、人社部门统一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含2011年以前选聘到社区工作和符合上述条件留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其他离岗的大学生村官和通过其他渠道招录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纳入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时间计算,包括聘期内和留村任职期间。任职时间可以累计。通过换届选举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的,因村级组织提前换届导致大学生村官任职满1届但未满3年的,按3年计算。补选或由上级党委任命的,则按实际任职日期计算。本次招聘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5年3月13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招聘资格: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2、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临海人才官方网站(www.lhrc.com.cn)
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http://yggc.lhjw.gov.cn/ygzp/class/?50.html)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3月20日上午11:30。
地点:所在镇(街道)组织办。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到所在镇(街道)组织办报名。报名时须下载并填写《临海市部分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由所在村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时须一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聘用合同、任职文件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近期正面1寸免冠白底彩照4张。所有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
2、资格初审。由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对报考的大学生村官进行资格和相关资料审核。
3、资格复审。2015年3月23日。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对经镇(街道)初审后提交的《报名表》、资格条件和相关资料进行复审,确定最终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3月26日至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柏叶西路928号,市人力社保局 317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及聘(录)用资格。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评价的方式进行。考核评价分历年表现情况和面试两个部分组成。
1、历年表现情况
历年表现情况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根据历年考核、取得业绩以及获得各项荣誉等情况进行评分,共100分,占考核评价的60%。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一并下载并填写《临海市部分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量化评分表》(以下简称《量化评分表》一式三份)进行自评分。
镇(街道)党(工)委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的同时一并对《量化评分表》的自评分进行审核,并在《量化评分表》上填写镇(街道)审核分,评分情况在镇(街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3月20日-23日。大学生村官的《报名表》、《量化评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于3月 23日上午11:30前送至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组织部会同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对经镇(街道)初审后提交的《报名表》、《量化评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再次审核,确定历年表现情况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及相关情况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
2、面试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均入围面试。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台州市统一规定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面试成绩占考核评价的40%。面试内容主要围绕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典型问题,进一步了解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实绩、能力素质,以及是否做到扎根基层,脚踏实地,为民服务。
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考核评价得分=历年表现情况×60%+面试×40%,若考核评价得分相同,以历年表现情况得分高的排位在前。由于考核评价得分、历年表现情况得分、面试得分均相同而出现的实际人数超出招聘计划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核减招聘计划。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录)用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核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核评价得分相同,以历年表现情况得分高的排位在前。如果递补人员出现考核评价得分、历年表现情况得分、面试得分均相同的情况,则不再递补。
(六)公示、择岗、聘(录)用
1、公示。考察后,拟聘(录)用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公示7天。
2、择岗、聘(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开展择岗。择岗按照考核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考核评价得分相同者,以历年表现情况得分高者优先;如果考核评价得分、历年表现情况得分、面试得分均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进行)。择岗结束后,办理聘(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择岗,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其他人员的择岗工作照常进行,不因此延后。
被聘(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录)用资格。如出现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核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 号)规定,拟聘(录)用人员办理聘(录)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四、其他事项
大学生村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等有关规定,具体岗位择岗而定,并由镇(街道)安排继续留村任职3年(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留村任职期间,不得借调到镇(街道)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得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咨询电话:0576-85117384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酌情研究处理。
点击下载
1、临海市部分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临海市部分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量化评分表.doc
中 共 临 海 市 委 组 织 部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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