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高校公务员考试录用135人公告(2)
审查合格考生发放预通知书,考生携带预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于3月27日到兵团人才服务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169号)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费用每人50元。
(三)笔试
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合卷,均使用汉语答题。
笔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
笔试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5年4月3日。
笔试成绩公布地点:兵团人才服务中心。
注: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无身份证原件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
(四)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录职位数。
面试时间:2015年4月18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费用每人40元。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报考兵团办公厅、党史研究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职位的考生按照拟招录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报考兵团公安局和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职位的考生按照1:2的比例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评。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三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招录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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