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连江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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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建连江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2015年,连江县中小学、幼儿园共招考教师176名。根据《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文件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2015年连江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在职人员参加报名,必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局盖章同意。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7、所有报考者的相关证书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30日,原件及复印件必须在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时提交,否则视为资格不符。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可放宽至2015年8月16日前提供。
二、招考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本次招考职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各岗位招考人数、报名对象条件(详见附件《2015年连江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一览表》)。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3月30日至4月5日;
(二)报考高中岗位的部属免费师范生和研究生报名时间为3月25日至27日。将报名材料提交给连江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审核。
(三)填报岗位: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岗位报名办法: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考”专栏注册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应聘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后果责任。
(五)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六)招考专业目录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4年版)执行。专业条件设置为类别的,类别所列专业均符合专业报考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应符合所列具体专业要求。
三、考试办法、内容、时间:
(一)考试办法:
高中岗位招聘的免费师范生和研究生采用面试考核办法择优聘用;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
(二)考试内容:
1、笔试:笔试工作由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每位考生必考科目)和专业知识考试(由考生选择其中一个相应学科专业)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法的应用)等,具体内容详见福建省教育厅信息网。本次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职专岗位笔试内容为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
2、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部分岗位有技能操作测试(具体见岗位一览表)。面试教材为相应学科教材。
(三)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为4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
2、面试时间、地点:通过“连江教育网”另行通知。
四、聘用办法
1、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连江教育网公布。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计划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全省公开招聘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2、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以100分制计算(如果笔试总分为150分制,则先换算为 100分制进入成绩的合成)。聘用成绩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综合成绩(百分制)计算,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免笔试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应聘人员未达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3、根据聘用合格成绩(免笔试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 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入选。如笔试成绩(含加分)再相同,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含加分)、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确定录用人员的排名位次,依次按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4、补充招聘。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布。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5、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和政审,合格者方可聘用。有关体检和政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通过“连江教育网”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办法按《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
6、担任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集中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通过“连江教育网”另行通知),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7、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A、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B、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C、审档不合格的;D、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五、其他事项:
1、对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此类考生网络报名前应提供相关证明,于3月27日前将原件材料送达连江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加分手续。
2、2015年3月30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4届、2015届毕业生,视同“福建生源或福建户籍”。
3、选岗:第一次录聘人员选岗后,余下岗位由补充招聘的录聘人员再选岗。录聘人员分别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含加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见附表“备注栏”。栏中“一环学校”指城关地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含分园),特教学校、进修校、职专、华侨中学以及敖江、江南两个乡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二环学校”指东湖、琯头、浦口、丹阳、东岱、潘渡(含福州一中贵安学校)等六个乡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三环学校”指一环、二环以外各乡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
4、本县招聘的所有岗位,聘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
5、招聘工作认真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六、政策咨询
本次县招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26230015。
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本公告由连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连江县教育局
201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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