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广东清远市直属机关幼儿园现场招聘教师6人公告(2)
(三)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在校学习成绩单、具有取得教师资格证条件(即教育学、心理学的成绩单、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或测试成绩单)、报名表(下载双面打印)、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和已婚报考者必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确保真实、准确、有效,且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的招考。面试前由清远市教育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由清远市教育局发给考试通知和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方式:以面试形式进行,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才艺展示和说课)。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4月3日上午9:00开始至结束,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内容:
1.才艺展示(音乐、舞蹈、美术任选一项),考生自备,以现场展示为主,时间为5分钟(占总成绩分50%)。
2.说课,时间为15分钟(占总成绩分50%)。
(三)合成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才艺展示成绩×50%+说课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2.考生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所有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教育网公布。成绩前6名现场签订拟聘协议书。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市教育局临时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精神,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八、递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和考生放弃体检,或公示、考察不通过和放弃录用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从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凡经发文聘用人员,其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