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省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招聘28人公告(4)
2. 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到广东省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者或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者,经学校纪检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考生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将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复审提交审核的材料如下(原件和复印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人员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3)身份证和户口本;
(4)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面试
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用说课(含答辩)和实操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说课前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完成课件制作。说课后接受评委提问,对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实操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实训内容,在指定时间、地点完成。
管理岗位面试:采用实操或答辩的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能力及德、能、勤、绩、廉、潜能等进行综合考评。
(1)进入面试人员根据有关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2)面试评委小组由校领导、人事干部、部门负责人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3)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说课(含答辩)、实操或答辩的总分均为100分,各单项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专业技术岗位面试成绩=说课(含答辩)成绩×50%+实操(或能力测试)×50%;管理岗位面试成绩=实操或答辩成绩。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4. 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同时须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中,分岗位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生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安排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规定严格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省教育厅网、广东省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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