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2)
四、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截至2015年3月23日)的;
(四)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未满两年(截至2015年3月23日)的;
(五)现役军人;
(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七)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五、报考人员的年龄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一般职位年龄上限为35周岁(应届非在职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部分特殊职位的年龄上限为30周岁或25周岁(具体见职位表)。
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1997年3月23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3月23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3月23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3月23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4年3月23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测、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六、报考人员的学历和专业有什么要求?
报考者的学历要达到职位要求,且该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毕业生,如能在2015年9月底之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15年3月23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以报考。
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执行。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需在报名前经招录机关及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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