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钦州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2)
五、招聘名额
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36名,其中:市直学校教师岗位106名、县区学校教师岗位430名。
县区招聘名额:灵山县100名(从县聘代课人员中招聘45名、从临教人员中招聘45名、从社会青年中招聘10名),浦北县151名(从县聘代课人员中招聘82名、从临教人员中招聘62名、从社会青年中招聘7名),钦南区招聘小学教师72名(从区聘代课人员中招聘60名、从临教人员中招聘5名、从社会青年中招聘7名),钦北区100名(从区聘代课人员中招聘30名、从临教人员中招聘60名,从社会青年中招聘10名),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6名(从原钦南区区聘代课人员中招聘4名、从原钦州港区区聘代课人员中招聘2名),三娘湾旅游管理区1名(从三娘湾旅游管理区代课人员中招聘)。
市、县区招聘教师的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六、代课人员资格审查
属于县区聘代课人员、县区临时代课人员报考的,由各县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资格预审。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本人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8∶00至4月12日24∶00。
(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资格审查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方式审查。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各招聘学校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实际需要对报考者有关证件进行现场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限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需提供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身份证、计生证明、可照顾加分证件等。属代课人员报考的提供县区教育局证明。所有证件须在报名期间提供,逾期提供的,一概不予受理。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15年3月30日8∶00—4月15日24∶00。
(三)交费
报考费通过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统一支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不收取报名费。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19日24∶0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处理。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报名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县、区教育局或市直各招聘学校工作人员将于2015年4月21日24∶00前通知报考人员重新申报岗位。应聘人员可于4月22日8∶00—24∶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县、区教育局或市直各招聘学校于4月23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通过原缴费帐户统一退费。
(四)笔试开考比例
经过资格审查后,在笔试中,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能开考。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1的岗位不能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2及以上1∶3以下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开考。
(五)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
报考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15年5月4日8∶00—6月30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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