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华侨大学物资采购中心和保卫处招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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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建华侨大学物资采购中心和保卫处招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校物资采购中心和保卫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及要求
单位 | 岗位 | 人数 | 工作地点 | 学历要求 | 所需专业 | 其它要求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物资采购中心 | 1 | 厦门 | 硕士 | 管理类专业 | 英语较好,具有海外学习经历优先。 |
保卫处 | 治安管理 | 1 | 厦门 | 硕士/本科 | 公安院校治安管理、侦察、安全防范专业 | 身体条件好,能适应经常性夜班备勤。 |
注:中国国籍;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第一学历为国内外知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不含独立学院、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2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 后出生。
二、招聘时间及报名办法
招聘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至2015年4月13日17:00。
报名办法:应聘者登录学校主页点击“人才招聘”或直接输入(http://rczp.hqu.edu.cn/zpstar 或http://rczp2.hqu.edu.cn/zpstar),注册后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并将如下资料电子版分类上传(限jpg、rar或zip格式,材料不齐视报名无效):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及本硕成绩单、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等材料。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招聘系统操作,不接受应聘者纸质报名或邮件报名。应聘者网上报名后,可登录华侨大学网上招聘系统查询报名状态,若被退回,请马上查询退回原因。材料不齐的应聘者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及时补充材料后再次提交,以免影响报名。
三、考核办法
1.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公布。
2.考试方式、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3.学校根据考试成绩,结合部门实际需求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4.经政审、体检、心理测试合格后,上报学校审批,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四、咨询电话
系统问题咨询:0595-22692338。
岗位问题咨询:0592-6161058、0595-22693889。
五、相关待遇
应聘者经批准录用后,为我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
六、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我校可不保留聘用资格。2015届毕业生应聘,报到时需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不全者不予聘用。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信息如有变动,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及时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5.此次招聘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华侨大学人事处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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