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威海市环翠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各岗位笔试类别详见《岗位计划表》。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人数或比例详见《岗位计划表》)。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试讲等方式进行,具体岗位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计划表》。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环翠区政务网站公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缴纳。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教育类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试讲和专业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设定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四、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除特殊情况经环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在考察体检前未能按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环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环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应聘人员拒绝选择职位的,按自动弃权处理。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环翠区属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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