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宁波镇海区物流枢纽港管委会选调1名事业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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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宁波镇海区物流枢纽港管委会选调1名事业干部公告
镇海区物流枢纽港管委会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拓宽选人渠道,经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决定面向宁波市范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岗位
经济合作科科长或副科长1名
二、选调条件
1.宁波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录用到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后满3年及以上(计算到2015年3月31日止);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科级干部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政治思想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清正廉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懂经济、熟悉管理,有3年以上从事招商、经济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符合中层干部选拔相关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选调工作在物流枢纽港管委会党工委领导下,由管委会公开选调事业干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报名地点:镇海物流枢纽港管理服务科(招宝山街道平海路1188号A座508室)。
3.报名要求:完整规范填写《镇海区物流枢纽港管委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干部报名表》(网上下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和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和未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报名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思辨能力、应变能力和仪态气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选调领导小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通过走访座谈、查阅干部档案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者,是否按顺序递补由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五)确定拟选调名单。
根据考察情况,由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干部名单。如无合适人选,由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并经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取消指标。
(六)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干部任免相关规定,报区有关部门,办理调动、任用手续。对不能按时办理调动手续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要确保电话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2.在选调工作中,选调领导小组发出的各项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选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86288969(镇海区物流枢纽港管委会管理服务科)
监督电话:86298883((镇海区物流枢纽港管委会纪工委)
3.以上未尽事宜,由管委会选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宁波市镇海区物流枢纽港管理委员会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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