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南昌大学人才招聘公告(5)
1、一般应具有高水平院校、科研院所、海外知名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备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且第一学历要求具有高水平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各学习阶段所学专业相近或相关,有海外学习或研究背景一年以上人员优先录用,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2、博士年龄:理工医科要求在32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要求在35周岁以下,正高要求45周岁以下,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年内岗位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凡有意应聘者,将详尽真实的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等信息资料发电子邮件至各应聘单位电子邮箱。
3、投送简历要求: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毕业院校、姓名学历、所学专业、拟应聘学院及具体岗位业、高校人才网(例如:某某大学+王某某博士+现代汉语专业+应聘人文学院教师岗位+高校人才网)
4、学校人事部门联系方式:
南昌大学人事处联系人:吴强徐婷联系电话:(0791)83969074
E-mail:rscrsk@ncu.edu.cn
五、考核方法
1、心理测试:应聘者应先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达到常模者,方能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用人单位根据需要采取笔试、面试、讲课、专业技能操作考核等形式进行考核。择优录取,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健康检查
1、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健康检查人员。
2、在我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健康检查,检查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
1、用人单位将拟录用人员基本情况、岗位等相关信息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2、用人单位将拟录用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考核材料、考察公示材料、党政联席会议或领导班子会议的审核意见材料等报人事处,经人事处处长办公会审核后,校内公示三天。
八、聘用
1、考核、检查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通过,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2、通过公开招聘招收的新进人员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可按国家事业编制调入或接收。
九、引进人才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待遇
按照引进高层次人才层次提供年薪人民币25-120万元不等,具体待遇面议。
(二)引进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待遇
1、视专业(学科)及立项情况确定是否提供科研启动费,具体金额面议。
2、一次性提供安家费4万元(海外博士5万)。
3、分八年支付住房补贴15万元(海外博士20万)(根据货币化分房政策,学校如出台相关政策,博士购房补助则按学校制定的货币化分房政策执行)。
4、夫妻双方同为博士,其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合并计算,为正常值的1.5倍;科研启动费分别计算。
5、已具有博士后经历且科研业绩突出者,可享受校聘副教授三级岗位津贴待遇三年,三年内可参评副教授;如三年后未能晋级,则回到原待遇。
(三)进博士后流动站期间享受的有关待遇
1、《南昌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
2、校聘副教授三级岗位津贴待遇。
3、出站后调入学校任教者,就高享受进站或出站时学校引进人才待遇。
(四)紧缺专业引进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待遇
紧缺专业:外国语言文学(不含英语专业)、金融学、会计学、护理学、建筑学、信息与通讯工程、电力系统与自动化、信息安全。
1、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待遇
①视专业(学科)及立项情况提供科研启动费具体金额面议。
②安家费5万元(海外博士6万元);购房补助18万元(海外博士22万元)分8年支付(根据货币化住房政策,学校届时如出台相关规定,购房补助则按学校制定的货币化住房规定执行);
③享受校聘副教授三级岗位津贴待遇三年,三年内可参评副教授,如三年后未晋级副教授,则回到实际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2、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待遇
①视专业(学科)及立项情况提供科研启动费具体金额面议。
②安家费6万元(海外博士7.5万元);购房补助22万元(海外博士25万元)分8年支付(根据货币化住房政策,学校届时如出台相关规定,购房补助则按学校制定的货币化住房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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