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9名工作人员公告(2)
(二)考试
采取笔试与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分三个科目,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
(1)《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满分120分;
(2)《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满分120分;
(3)《医学卫生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为医学卫生基础性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科目考试时间统一为2015年5月10日上午8:30—10:30,考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城区。
报考人员可于5月7日09:00至5月9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5月25日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科目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5月12日、13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1011室,联系电话:0566-3219327)申报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合成前增加2分。
2、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为:管理岗位按照1:3比例、专业技术岗位按照1:5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专业测试,并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从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15年7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有从业(执业)资格或职称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从业(执业)资格或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专业测试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专业测试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笔试、试讲、专业考评等方式进行(各岗位专业测试方式详见附件)。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