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滨州惠民县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2)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 2015年4月27日17:30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大厅(惠民县城文安路166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显示报名成功的《报名信息表》及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农村贫困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 (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上午 9:00—11:30
笔试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果身份证丢失,考生可凭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等有关事项均在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按县组织人社部门规定的时间、要求,除出具《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4月24日之前取得)、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两张、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已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或派遣就业的,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证明信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出具人签字。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前2天提供。);海外留学人员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毕业生需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组织部门选派的到村任职大学生需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役时间以退伍证签发时间为准。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以上证明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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