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省孙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名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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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黑龙江省孙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名人员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孙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制定本方案。一、单位简介
孙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即特种设备检验所、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产(商)品质量检验检测、在用计量器具检定测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4名。其中:特种设备检验所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岗位1名、起重机机械及电梯检验员岗位1名;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员岗位1名、建筑材料检验员岗位1名。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含2015年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工作态度积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岗位、起重机机械及电梯检验员岗位要求男性;食品检验员岗位、建筑材料检验员岗位性别不限。招聘年龄均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
1、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岗位专业:热能动力工程、热能动力设备及应用、热能动力与工程。
2、起重机机械及电梯检验员岗位专业:自动化、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建筑材料检验员岗位专业:材料物理学、材料工程技术、材料控制与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食品检验员岗位专业:食品检验、食品检测与质量管理、食品质量与安全。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2015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能否如期领取毕业证、报到证);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4张,填写《孙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报考人员要填写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如填写错误、手机关机、停机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耽误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3:1。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2015年5月13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址:孙吴县人社局(5楼513室)
联系方式:孙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欢0456-842233013846541983
孙吴县人社局
赵兵0456-842331913555273344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在孙吴县政府门户网站事业招聘专栏公布。
1、笔试(100分,占总成绩的70%)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20分)和专业知识(80分)。
2、面试(100分,占总成绩的3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市局备案部门同意可降低为2倍的比例),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算,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一次(项),不累计加分。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孙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四)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孙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孙吴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15年应届毕业生按学校规定时间正常取得毕业证、派遣证并及时提供个人档案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九、成立孙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十、本方案由孙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孙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孙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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