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蚌埠市事业单位招聘82人公告(2)
5、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员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每人每科45元交纳笔试费用。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上述材料由招聘单位在5月25日前报市人社局事业科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审核。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公共笔试成绩增加2分。
7、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可于5月25日(周一)上午到招聘单位改报其它岗位。需要办理退费的人员请于5月25日(周一)上午8:30--11:30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胜利中路35号)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退费手续。
8、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和笔试费收据,于6月3日工作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写作等相关知识。
公共笔试计划安排在6月6日,其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6月12日之前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告。
(三)专业测试(面试)
专业测试方案经核准后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告。按照专业测试方案的规定确定进入专业测试(面试)的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一般采取专业知识笔试、面试(试讲、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专业测试中的各项成绩分数均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专业测试全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专业测试结束后,应当场在纪检监察部门和市人社部门监督下,即刻合成专业测试成绩后签字封存。
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专业笔试费每人每科45元,面试费用每人80元。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7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测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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