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长沙市天心区环保局招聘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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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长沙市天心区环保局招聘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天心区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天心区环境监督管理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3、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能力。
2、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考虑:(1)具备国家承认的环境监测、化学分析、法律及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的;(2)具备基层环保工作经历的;(3)具有环保专业中级职称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5月11日至5月20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天心区环保局办公室(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政府南栋736室)。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灿
联系电话:0731-85899736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份各一份,个人履历,个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笔试
1、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含1:5),达不到该比例的,调整岗位计划数。
2、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及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在本局公告栏中,并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
(三)面试
1、根据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前有考生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当天有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放弃面试,且不再递补。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即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可在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
(四)体检
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及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
四、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基础工资222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者,享受年度绩效考核奖。
2、依法享受社会各项保险。
长沙市天心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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