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8人公告(2)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初定于6月上旬在我校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我校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与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技能(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后,根据分数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该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数不足5倍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我校网站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层次人员,另行提供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其他材料可供我校参考)。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