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江山市幼儿园教师招聘5人公告(2)
(二)考试
1.笔试
经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范围包括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卫生学及各学科教学教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学案例及常识等教育教学综合基础知识,着重考查综合分析能力和知识运用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数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少于实际招聘计划数1:3的,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形式为试讲,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5分钟,上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技能测试环节。
3.技能测试
依据笔试与试讲的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数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测试);不足1:2的全部参加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内容为自弹自唱、情景故事、舞蹈、绘画写字四项,总分为100分,每个项目分值为25分。舞蹈曲目自定,自弹自唱、情景故事、绘画写字现场出题,绘画写字测试时间根据难度由评委决定,其它各项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分(考试总分=笔试得分×30%+试讲得分×30%+技能测试×4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总分并列的,以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察、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所有考察对象须于7月15日至17日持所有证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到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并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教育局档案室。考察不合格、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人员,不予录取。
(五)聘用
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按工作进度在江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总成绩前2名安排至城区公办幼儿园任教,其他3名公派至农村幼儿园任教;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一年,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递补聘用
若有拟聘用人员因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或提前批已达成招聘意向的幼儿园教师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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