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丽水温岭经济开发区(东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下属国有企业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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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丽水温岭经济开发区(东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下属国有企业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经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温岭经济开发区(东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下属国有企业(温岭市东部控股有限公司)绿化工程管理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温岭市行政区域户籍人员、温岭生源或父母双方(含一方)具有温岭常住户口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3、身体健康;
4、专业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园林工程技术、园林技术、风景园林、园林、市政工程技术、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资源环境和城乡规划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学历。
5、男性,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绿化工程管理相关工作经历三年以上。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温岭市人才交流中心2楼(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北路53号)。
3、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户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1份,材料内容包括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
四、资格审查
本单位对报名对象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审核,报名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报考。
五、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采用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数。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核合格后,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劳动用工核准单,再由用人单位与报考者签订劳动合同。已就业者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核不合格的,该职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86780058 86780258
温岭经济开发区(东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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