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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招聘5人公告(3)

A+ A- 2015-05-23 10:41  |  曲靖人事考试网  |  责编:叶小洁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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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含政策性加分)成绩并列的,采取以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员,若专业知识成绩并列的则采取一并进入面试的方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须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资格复审结束后须将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考生须按规定向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

  4.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四)面试

  1.面试由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严格按照《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曲人社〔2013〕56号)规定制定面试方案,报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组织实施,面试按1:2的比例进行,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需等额面试的必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2.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以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员,若专业知识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递补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考生须按规定向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

  3.面试期间,报考人员及递补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面试方案或面试通知。

  4.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详见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面试方案。

  (五)考核、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实施。在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布。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31号)文件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者面试。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因自愿(自动)放弃考核、体检或考核、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递补情况说明。

  (六)公示和录(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被录(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在职人员被录(聘)用后按调动程序办理人事关系转移等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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