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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曲靖市麒麟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51名)(4)

A+ A- 2015-05-23 11:00  |  曲靖人事考试网  |  责编:叶小洁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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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面试期间,报考人员及递补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网站公布的规定。

  4.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核、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麒麟区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在笔试或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或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布。不组织面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组织面试的岗位,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拟录 (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曲靖市麒麟区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因自愿(自动)放弃考核、体检或考核、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或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递补情况说明。

  (六)公示和录(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曲靖市麒麟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被录(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在职人员被录(聘)用后按调动程序办理人事关系转移等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宜录(聘)用情形反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递补情况说明。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由麒麟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同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一) 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八、本方案由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麒麟区人才服务中心 0874―3147876

  监督电话:曲靖市麒麟区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0874―6177195

  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3132038

  附:曲靖市麒麟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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