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贵港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458人简章(2)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6)2015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2.填写报名登记表
通过资格初审后,报考人员填写《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二份。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影响招聘考试聘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方式和时间
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及设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报考岗位专业的审核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含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和公务员考试分类指导专业目录。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考;报名结束后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若多报岗位,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6月1日-6月5日。
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资格和加分项目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示3天,同时将报考人员《报名表》及花名册(含电子表格)送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局汇总后,报送市人社局。
4.考试收费标准按照政府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笔试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名费不再收取。
5.招聘人员岗位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县市区先报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审核)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不同意调整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应给原报名考生2个工作日的时间进行调整报名。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报名缴费收据,在考试前3天内领取准考证。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到报考单位领取,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到县市区人社局领取。
四、加分办法
现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编在编的原在贵港市辖区“四项目”服务人员(西部志愿者、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除“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报考“三支一扶”特设岗位外,报考其他岗位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加5分,服务满1周年并考核合格的加3 分。
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依据材料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原件核验和复印件,报名结束后提供的无效。
加分除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示3天外,还需汇总报送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贵港人事人才网(www.ggrsrc.com)公示2天。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每科分值满分100分,笔试总分200分。
(二)笔试的要素和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学习能力(综合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语言理解和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和素质。
考试内容包括基本的政治、经济、管理、法律、国情区情等综合知识,以及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必备的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等。主要内容如下:
1.公共基础知识
政治知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党和国家的发展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等。
经济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宏观和微观经济、产业经济等。
管理知识:管理基础理论;政府职能和公共管理;事业单位管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有关知识等。
法律知识:法律基础理论;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及运用等。
道德知识:思想道德修养、社会公德、职业与职业道德等。
公文写作知识:公文基本知识、常用公文写作、常用事务文书写作、公文处理及相关应用等。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