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64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4.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5.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㈥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6月11日-2015年6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双山职教城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护理实训基地三楼办公室领取,联系电话:0857-2162855,18386338448。逾期不领,后果自负。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科目:医学综合知识、申论。
笔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015年6月14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试及总成绩
㈠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14职位(音乐学)、15职位(舞蹈编导)两个专业考生面试包括提问和现场表演;13职位(会计学)、17职位(新闻学)两个专业考生为结构化面试;其余职位考生面试包括提问和试教。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卫生检验、医学检验四个专业考生面试分数达不到70分的考生和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㈡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㈠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办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㈡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市人社局审批。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聘用人员一旦被正式聘用后,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十、注意事项
㈠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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