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六枝特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8名公告(4)
七、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由六枝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他机构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和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属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项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六枝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六枝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交的信息和资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政审对象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政审材料。
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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