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艺术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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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艺术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平公开;坚持条件,把握标准;优化结构,按需设岗;规范程序,严格考核;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和本职工作,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师德、服务意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三)须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历学位和业务能力;
(四)身心健康,所有应聘人员须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具有高级职称人员除外);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附件1-3)
五、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所有招聘人员均为编制外聘用,博士研究生优先入编。工资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
六、招聘工作步骤和程序
(一)报名方法
1.应聘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多报岗位者视为无效及自动放弃;
2.应聘者报名时可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3.应聘者需提交《广西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岗位申请表》(附件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生证及学校推荐意见(应届生提供)、职称证(有职称人员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近3年来所获表彰和奖励的证书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及复印件、求职材料(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邮寄报名应聘者的应聘材料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建议通过快递邮寄,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邮寄报名的应聘者须在参加笔试前一天工作时间到人事处提交(验证)相关证书原件,否则取消笔试资格。
4.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7日—6月2日
2.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人事处,邮编530022;
3.联系人:章老师。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学校人事处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应考人员须知、考核时间、地点等在我校网站公布。
(四)考试
1.笔试及专业技能考试
(1)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2)参加笔试人员须按指定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参加笔试;
(3)笔试及业务技能考试总分为100分。
2.面试
(1)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2)参加面试人员须按指定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总分为100分。
(五)考核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笔试或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进入考核程序。考核通过后,按1:1比例确定政审人选。政审主要审查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核、政审结果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附件:
1.广西艺术学院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岗位需求表(共4个岗位、4人);
2.广西艺术学院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实验员岗位需求表(共1个岗位、1人);
3.广西艺术学院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管理部门岗位需求表(共16个岗位、17人);
4.广西艺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应聘岗位申请表。
广西艺术学院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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