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安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48名考试公告(2)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缴费和下载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xahrss.gov.cn)、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等网站上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9:00-6月12日18:00(12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2.报名网站: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像素为130(宽)*165(高),大小50kb以内),报名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应聘岗位。
工作人员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面试、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监督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4.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以下简称“开考比例”)不低于3:1。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核准,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能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退还考务费。
(三)缴费和下载准考证
1.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标准:每人每科50元。本次笔试1科,需缴费50元。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14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可于6月14日中午12:00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二环西段路北123号富秦大厦四楼)申请减免考务费。
2.已经缴费的应聘人员在6月22日上午9:00-27日上午9:00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表。
准考证、报名信息表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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