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黔东南雷山县直事业单位招聘12名考试公告(4)
四、考试方式及笔试
(一)考试方式确定
雷山县广播电视台从事播音主持工作岗位(岗位代码71,以下简称为“71岗位”)先进行面试(专业测试)再进行笔试,其它岗位按照先笔试后面试(专业测试)方式进行。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比例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3.应聘雷山县广播电视台从事播音主持工作岗位(岗位代码71)岗位的考生,按如下方式进行:
(1)如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面试(专业测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专业测试)和笔试分值各为100分。按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笔试考生,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笔试考试对象。如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但因面试(专业测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笔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参加笔试,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如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比例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考务工作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各招聘岗位笔试考试科目详见《雷山县2015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笔试考试科目”栏。
笔试考试时间:2015年6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雷山县城关,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或专业测试的考生除外)。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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