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事业单位招聘28人考试公告(2)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通过资格审核后于2015年6月23日9:00至18:00到管城区人社局提交项目服务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 (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再受理。
2、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一致。笔试结束后,由区人事部门根据考试情况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3、笔试成绩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前,区人事部门将组织入围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 1:2,如经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总成绩
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由区人社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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