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天津市和平区街道社区招聘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7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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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天津市和平区街道社区招聘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70名)
为促进和平区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优化人员队伍和年龄结构,提高为民服务工作水平和能力,和平区民政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天津市户籍,享有政治权利;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日至1997年6月3日);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
(四)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五)录用后工作岗位服从统一安排;
(六)对中共党员、取得国家颁发的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现役军人家属、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和聘用:
1.曾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曾受过党内或行政处分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6.通过考察,现实表现较差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70名
三、报名和缴费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一)报名网址: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二)报名时间:2015年6月3日9:00至6月5日17:00。
(三)笔试费用:每人45元,通过资格审查者进行网上缴费。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程序进行。笔试结束后,将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根据招考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以打印准考证上内容为准。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一经录取,后期工作岗位应服从统一安排,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公告未尽事宜,由和平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23451306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和平区民政局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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