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雇员招聘3人公告(2)
3、综合成绩
(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与考察
1、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察程序。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采取走访调查、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提出考察意见。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考察结果,经编委办主任会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
5、当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合格者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依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五)公示及聘用
1、拟录用人选在长沙市编委办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职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对录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此次招聘录用的人员实行雇员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正式雇员;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续签《聘用合同》。
4、某岗位经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该岗位招聘可以空缺。
五、薪酬待遇
实行雇员薪酬制度,试用期满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年收入6--10万元。并按规定由单位负责缴纳“五险一金”。
六、组织实施
1、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编委办机关党总支负责具体招聘工作事宜,市编委办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3、对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已录用者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应责任。
4、此次招聘工作将在长沙市编委办政务门户网(http://csbb.changsha.gov.cn)“雇员公开招聘”上发布招聘有关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5、本公告由市编委办机关党总支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31)88667461 88667449
监督电话:(0731)88667448
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政府雇员招聘计划表
雇员 类别 |
岗位 名称 |
招聘 计划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任职要求 |
中 级 雇 员 |
新闻采编 | 1 | 中文、新闻、计算机与网络管理相关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系统掌握新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能够运用新闻采编方法开展宣传报道,运用各种编辑手段与编排形式安排版面或专题;熟悉各种新闻体裁,基本胜任编辑工作,根据宣传需要撰写言论文章;负责办公室网站的维护、网页的制作及相关内容的更新工作;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较强的实际工作水平,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
法律 文秘 |
2 | 法学、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熟悉和遵守国家及部门的法规制度;思维敏捷、思路清晰,具有良好的职业意识;具有较强的书写、电脑操作能力;熟悉公文写作基本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较强的实际工作水平,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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