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宜州市环境保护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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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宜州市环境保护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根据我市环保工作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3名(无编制);
2.会计1名 (无编制)。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纪录;
2.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敬业精神,热爱环保事业,责任心强,团队精神好,心理健康;
3.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要求环境工程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近三年(即2013年、2014年及2015年)毕业生,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应用系统开展日常工作;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熟悉公文写作者可优先考虑。
4.会计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会计相关专业,具有从业资格,有会计工作3年或以上工作经验,熟悉政府部门财务流程优先。
5.具有驾驶证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06月31日止。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发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并填写《宜州市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招聘电子邮箱(gxyz3142144@126.com)。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如核验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待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宜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时间: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通过测试人员由宜州市环境保护局通知并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由宜州市环境保护局对测试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直接通知相关人员,不再另行公示。
4.试用和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合格、考核,最后择优确定聘用人选。按1:1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按国家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出差补助和差旅费用按本单位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本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未尽事宜,请与宜州市环境保护局联系。
联 系 人:覃先生
联系电话:0778-3142144(办),18077832160(手机)
附件:
宜州市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政治面貌 | 照片 | |||||
年 龄 | 学 历 | 籍 贯 |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 ||||||||
电子邮箱 | 联系电话 | |||||||
现居住地及户口所在地 | ||||||||
学习 工作 经历 (从本科学历填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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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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