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6人公告(2)
考生所学专业资格的审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执行,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执行。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大专专业以及招聘计划中专业要求放宽到类或者相关专业的,结合所学专业课程具体把握。
报考人员经初审、复审通过后,到缴费处进行缴费,领取缴费发票并进行登记确认,报名费按40元/门的标准收取。
3、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携带缴费发票于6月25日—6月26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410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放弃考试。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截止到2015年6月1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除外)。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相关人事考试的处理,并向所在单位通报、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
(4)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经审核后可免除报名费。
(5)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少数民族岗位、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男女分开招聘的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该指标划入相同要求的招聘岗位。
(二)笔试
报考乡镇文化员岗位、文化馆音乐舞蹈岗位、电视台摄像记者和广播主持人岗位、县府办信息中心网站制作与维护岗位须在笔试前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70分。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技能测试不合格者可改报其他岗位,技能测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岗位代码为50—66的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知识》二门,医学专业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附件2。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医学专业知识》为2015年6月20日;《综合基础知识》为2015年6月27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医学专业知识》×70%。
2、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二门(一张卷子),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27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统一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聘计划1:3比例(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参加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并在畲乡人力资源网等有关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面试入围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实施前2天,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领取面试通知书或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参加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并在畲乡人力资源网上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实施前1天,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其中,参加技能测试的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畲乡人力资源网等有关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畲乡人力资源网等有关网站上公布。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畲乡人力资源网等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需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本县的服务期不得少于五年。聘用期间,档案由县人才管理服务处实行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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