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招聘232人巡逻防控人员公告(3)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5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结束后,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时间、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
(四)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如有总成绩相同的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
九、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2015年7月27日。
体能测评由各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阿克苏地区公安局共同组织。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体能测评合格并入闱体检人员、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在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十、体检
体检时间:2015年7月28日。
参加体检人员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另选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能测评、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考察
考察时间:2015年 8月3日- 8月10日。
(一)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根据政审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二)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二、公示
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录用人员在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三、聘用
应聘人员根据网上公布的录取名单,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到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四、调剂
调剂补录须从报考相同县(市)招聘岗位入闱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十五、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十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阿克苏地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理,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十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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