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州市天河区中小学教师招聘150人考试公告(2)
(二)具体资格条件。
1.2015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下列条件须同时具备)。
(1)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以上学历、学士(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应聘职位专业代码要求以及各职位对应的其他具体要求;
(2)须提供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组织的国家英语四级425分(含)以上的成绩报告单或者合格证书(报考体育、美术、音乐科目的毕业生除外),报考英语科目的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3)本科学历年龄限1989年1月1日(含)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限1980年1月1日(含)后出生。
2013、2014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备与应聘职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2015届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需承诺在一年见习期满转正前取得与应聘职位相一致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2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2年的视为非应届毕业生。
2.具有教学经验的骨干教师。
(1)广州市常住户籍(不含增城区、从化区)人员须满足下列其中一项报考条件:
①须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与应聘职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限1975年1月1日(含)后出生。
②须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与应聘职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中学二级/小学一级教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限1980年1月1日(含)后出生。
(2)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增城区、从化区)人员须满足下列其中一项报考条件:
①须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与应聘职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中学高级/小学高级(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限1975年1月1日(含)后出生。
②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与应聘职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限1980年1月1日(含)后出生。
③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与应聘职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中学二级/小学一级教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限1985年1月1日(含)后出生。
3.业绩突出的骨干教师。
除具备“具有教学经验的骨干教师”具体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学高级/小学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获得省特级教师,或地级市及以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及各类工作室主持人称号,或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或学科教学竞赛省级二等奖以上(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发),或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含南粤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4.社会人员。
须具有广州市常住户籍(不含增城区、从化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与应聘职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年龄限1985年1月1日(含)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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