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新蔡县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公开遴选7名公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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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省新蔡县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公开遴选7名公务员简章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7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豫办[2015]16号)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新蔡县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遴选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此次共公开遴选公务员7名。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报考范围和对象为:乡镇(街道)、县直各机关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中共党员;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1980年6月30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办法和工作程序
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按照发布遴选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公告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15年6月5日在新蔡县人民政府网、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县新闻媒体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在2015年6月5日8:30至6月12日17:00期间,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一寸近期正面同版彩色照片3张(红底、蓝底、白底均可),到县纪委干部室报名。
2、报考资格审查
依据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参加公开遴选的资格。
(三)面试
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县纪委根据职位特点具体负责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拟遴选职位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验和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要认真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
1、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公示结束后,拟转任人员进入遴选部门,并按照规定办理转任有关手续。
中共新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新蔡县委组织部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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