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第二季度招聘11名政府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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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第二季度招聘11名政府雇员公告
根据我街道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的职位为石湾镇街道政府雇员,共11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愿意履行街道行政雇员的职责和义务;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招考职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的职位及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职位表》。
四、报名办法、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1、时间:2015年6月11日至6月19日共七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工作办417室,联系人:张小姐、陈小姐,电话:83932011,邮箱:shiwan402@126.com;
3、报名办法: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到单位报名,请提前填写好报名表。(注意: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分值为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开考迟到30分钟不能进入考场。
六、面试
1、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参加面试比例时,按合格考生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需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3、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考试分值为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七、体检
1、考生的成绩于街道网站公布,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进入体检人员的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街道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考单位决定;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八、考核
经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街道组织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入围考生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资格,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九、聘用
街道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街道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十、工资及福利
新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按照石湾镇街道政府雇员工资及福利标准管理,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十一、考生应该如实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凡考生提供的有关资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参加考试的资格。
附件.doc
二0一五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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