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安排(2)
⑸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须提供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⑹ 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身份证以及现役军人所在师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役军人的子女须提供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师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⑺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援疆干部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⑻新疆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相关人新疆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⑼报考专项职位的工人除提供学历证书等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之外,还须提供企业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在生产一线工作满3年及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⑽ 报考专项职位的农牧民须提供农业户籍证明,以及乡党委或政府出具的在农业种植、养殖、农畜副产品加工、农资经营、畜牧业等生产一线从事农牧业生产满3年以上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3. 资格审查部门
⑴自治区区级机关及垂直管理系统负责本机关、本系统职位的资格审查。
⑵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负责铁路运输法院系统职位的资格审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派出院及铁路运输检察院系统职位的资格审查。
⑶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地州市党群系统职位(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位),行政机关职位的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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